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“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”如何走出现实?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9日审查会并获得通过《南京市邮政条例》,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。条例规定,因收件人或者开立人原因,经两次免费投递后仍未投交的快件,收件人仍须要投递的,经营租车业务的企业可以缴纳额外费用,但应该事前告诉收件人收费标准。
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并非南京在纸面上的首创。关于快件的分送问题,我国邮政体系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中对租车服务都有明确规定。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由国家邮政局公布的《中国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》对于投递次数展开了规定租车服务的组织应付快件获取最少2次免费投递。
不过,租车两次投递在继续执行层面, 毕竟非常模糊不清。除了货到付款之外,绝大部分快递费用都产生在了上游阶段,下游负责管理分送的租车员在收费方面并不具备非常权限。因此,即便有条例条规定了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,但消费者大多会回应主动买账。
除了消费者对于自身权益的本能维护之外,对于该条例的信息不平面,也是其有可能刁难的原因之一。竞争白热化的租车行业的利益早已被摊薄到很低的境地,即便如此,却有可能对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的受到影响不发烧。原因在于,这个可额外收费并不是强制性的,可以缴,也可以不缴。
这样一来,就十分失望。如果甲家快递公司对客户缴纳了这个费用,但乙家租车却没缴纳,客户在下次展开租车的时候,认同不会展开主动的自由选择。那些额外收费的快递公司,就不会被回避独自。
虽然这只是假象状况,但能在现实层面已完成用脚投票。事实上,很多企业只不过是自我消化了劳动力成本。
租车在面临客户的时候,很难言有意味著的话语权。最近,租车员被打的新闻屡见报端。
不管是蹭了别人的私家车,还是推迟了分送时间,一言不合,就遭到了一顿啖拳。租车这类的服务行业,虽然有法律加以维护,但不免有些人对具有种族歧视目光。对底层劳动者的不认同,这种负面观念不是小概率,而是大有人在。
在这种语境下,很难说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可以顺利进行。快递业是市场化运作的,要遵循市场规律,因此第三次投递可额外收费是无可厚非。
但,一个不切实际的条例,是必须社会氛围和周边反对的,如果意味着是看见了租车劳动力成本的开支,而没有看见消费方的阻力,并回应没适当的解决方案,难道就不能是剃头担子一旁热。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牵涉到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求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立刻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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